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最新资讯

三亚:关于房企违规销售、中介违规经纪及购房人违规购房的通报

时间:02-11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42

三亚:关于房企违规销售、中介违规经纪及购房人违规购房的通报

2月8日,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中介机构违规经纪及购房人违规购房的通报》。通报全文如下——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中介机构违规经纪及购房人违规购房的通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购房人:根据《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三亚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三住建〔2022〕532号)要求,近期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等部门重点对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开展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核实情况(一)安春志、庄明良、马会敏等3人不具备海南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要求的购房资格,仍认购我市房产,属违规购房。(二)经与市公安局、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核实,陈凯锋、梁依谷等2人在房产交易时,提供虚假个人社保缴纳记录骗取购房资格。(三)三亚椰林书苑海垦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三亚德佑房地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及所属从业人员张馨予(曾用名:张俞),采用更名认购的手段,以公司员工福利房的名义向无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出售“君和君泰”项目商品住房。二、处理意见(一)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琼办发〔2018〕29号)第六条、海南省住建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琼建房〔2018〕81号)第六条规定,决定将安春志、庄明良、马会敏、陈凯锋、梁依谷等5人列入三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5年内不得在我市购房,并取消其购房资格,撤销违规购房所涉购房合同的网签备案。(二)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琼办发〔2018〕29号)第六条、海南省住建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琼建房〔2018〕81号)第六条规定,暂停三亚椰林书苑海垦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君和君泰”项目)在售项目2个月网签,自本通报发出之日开始起算。本通报发出前,已销售的房源,开发企业可依规继续办理网签备案手续。同时:决定给予三亚德佑房地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决定将从业人员张馨予列入三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5年内禁止在我市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在此郑重提醒: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购房人应以此为戒,严格落实、遵守相关房地产市场政策,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特此通报。附件:违规购房人名单(5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2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违规购房人名单(5人)

本信息由网络用户发布,本站只提供信息展示,内容详情请与官方联系确认。

标签 : 最新资讯